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中共江苏省教育工委《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从严治党,廉洁从政、从教、从医,认真研究反腐败斗争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对教学和医疗收费的规范管理,形成符合我校实际的预防体系,不断提高我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育医务工作者的拒腐防变能力,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发展展望》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基本原则:坚持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学校教育、医疗事业发展相结合,努力创造教育管理、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的良好环境;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整体推进,协调互补,增强合力,充分发挥惩防腐败体系的治本功能;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民主的办法防治腐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坚持教育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提高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水平,推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3、工作目标:2005年至2007年,认真落实《实施纲要》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思想发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接受省委教育工委对我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2007年至2010年,优化完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机制和体制,初步构建我校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年至2015年,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形成惩防体系,不断增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水平,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改善机关作风、教风、医风、学风,使广大师生医护员工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加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4、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要以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为核心,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重点,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从教、从医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每年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注重效果的各种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促进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2 次;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中,保证课时;校党委领导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抓好重点部位人员的教育,主要包括图书、教材、药品、设备采购、基建工程、招生考试以及财务管理等岗位。
5、重视加强教职医护员工廉洁从教、从医教育。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按照部署抓好党员、普通干部及教职医护员工层面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把廉洁从教、从医教育推进到广大教职医护员工的教育管理中,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以师德、医德、学术道德教育,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教育为重要内容,优化校风、教风、医风和学风,形成“执教为民,廉洁从教、从医”的文化氛围。2006年至2007年,校党委组织开展廉洁从教、从医文化建设调研,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6、积极开展面向大学生的廉洁教育。把廉洁教育列为“两课”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医德医风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符合大学生特点的教育活动,帮助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打好“以德倡廉”的思想基础;为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毕业生开设“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专题讲座,增强学生廉洁从医的意识。
7、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机制。坚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规划。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宣传、组织、党校、人事、学工以及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将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纳入相关部门和附属医院的工作计划之中,形成符合部门和行业特点的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和合力机制。
拓宽和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渠道和平台,进一步发挥学校和附属医院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构建面向师生医护员工和社会的廉洁文化平台,增强师生医护员工的廉洁意识,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充分利用医政学院的资源,对医疗行业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理论探讨;《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要充分发挥其在教育和医疗系统中的影响力,重视加强教育、医疗系统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南京医科大学报》要定期开设廉洁文化专栏,进行廉洁从教、从医宣传;学校及附属医院相关部门的网页、广播台和橱窗等宣传舆论阵地要弘扬主旋律,开设廉洁文化栏目,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报道,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夯实广大师生医护员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三、完善制度,为惩防腐败提供保证
8、完善科学决策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和完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继续认真执行《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南京医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涉及重要事项、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继续执行重大决策前征求党内外意见制度,完善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进行说明的制度;继续执行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组织相关专家充分酝酿和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办好校长信箱,抓好日常来信来访工作。
9、完善干部选任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规定、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和干部轮岗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继续实施干部任前谈话和公示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效能管理,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标准要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继续执行《纪委和组织部加强工作联系通气的暂行办法》,研究提出干部任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重大人事任免实行票决制。
10、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财力集中、财权下放、集中管理、责、权、利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学校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使其更加适合我校事业发展。加强对全校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实行管理集中、人员集中、资金集中,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财务处负责学校资金管理,及时向校领导提供资金运行和财务管理情况;对校内二级财务机构负责人,实行会计委派制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坚持既有利于学校财务集中管理,又能够调动部门积极性原则,完善部门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资金的管理。
全面落实《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对基建工程、修缮项目审计的规定》、《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校内招标的暂行办法》、《南京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医科大学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试行)》、《南京医科大学文献资源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大对教材、图书、期刊、大宗物资、基建修缮工程和药品等招标议标的监督力度,对招标实行归口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和行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11、完善廉洁自律制度。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和纪委与新提拔及重要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等。
1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规定,校党政一把手与各部门负责人及时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学、医疗、科研及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校党委要组织研究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以严格的追究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加强对学校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的领导,建立学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努力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3、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对党政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合理分工。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6年起,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体制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作用。校党政领导要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切实加以整改。
14、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部门负责人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修订和实施《南京医科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大宗物资、教材图书和药品采购、招生考试、职务(称)评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组织廉政专题研讨会,积极预防职务犯罪。2006年,接受省委教育工委对我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15、发挥好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各基层党组织及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校纪委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切实加强民主监督。积极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校(院)务公开,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工)代会、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及兼职(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畅通师生医护员工监督举报渠道,提倡实名举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切实加强行政监督。支持和保证行政监察、审计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绩效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继续实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开展对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做好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和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带头履行监督职责;建立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和党办、校办、财务、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沟通监督信息,提高监督执纪效能。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16、坚持有腐必惩,违纪必究。要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教材图书、仪器设备、药品采购和医疗服务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招生考试、学术研究中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进一步加强查案的组织领导工作,排除阻力,保护和调动查案人员的积极性。
17、依法办案,处理得当。校党委和行政坚决支持纪委、监察依法依纪办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宽严相济、重在教育和防范,坚持惩治腐败与维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记录在案、限制从业资格等多种方式,认真执行干部辞职、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组织处理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
六、构建协调保障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18、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融入党建和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坚持校党委每年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作出专门安排,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校党委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作顺利开展。
19、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按照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主动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行动,教职医护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理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
20、建立抓落实的保障机制。要把落实《实施纲要》和建立惩防体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考核内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和政绩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业绩评定、惩处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从而推进惩防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