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联系导师的通知
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英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二门成绩合格者下阶段联系导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申请联系导师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硕士学位课程学习, 且各科成绩均已合格。
2、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均合格者。
二、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1、时间:拟于2013年10月底左右安排联系和确定导师工作。
根据本人提出申请,密切结合本人从事专业、学科安排指导教师,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课题研究。鼓励学员回原单位完成课题,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接受指导。
2、申请程序:
2)请于10月10日之前将准备好的以下四项材料寄送至研究生院(地址见后),以供资格初审。逾期作放弃处理(邮件请注明:申请导师)。
A;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网上查询成绩的页面打印一份;
B;硕士学位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网上查询成绩的页面打印一份;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核;(但需写明综合考试学科名称和通过年月,以备核查)
C;拟申请专业学位学员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拟申请护理专业学位的需要提供主管护师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D;研究生课程班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务必与原件保持一致,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以上成绩查询:
3)研究生院资格初审后,将于10月20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且可以联系导师的学员名单。
4)通过资格初审的学员请于10月29日——11月1日至研究生院(2号教学楼241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届时请各位学员带好身份证和学士学位证原件和(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备资格复审。
(1)到研究生院241办公室领取交费单,到学校财务处交费(10000元/人);(现金、刷卡均可)
(2)凭交费发票,到研究生院241办公室领取《联系导师介绍信》和《联系导师申请表》到所申请学院办理有关手续;
(3)导师在《联系导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自行联系导师的学员请提前与导师约好);
(4)将学院盖章,导师签字的《联系导师申请表》交回研究生院241办公室;(外地学员亦可请导师签好后寄回至研究生院241办公室)
三、其它事项:
4)拟申请专业学位的学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训练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
(2)是我校附属医院中三级医院的在职临床医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课题费用学校可报销3000元/人(科学学位型),1500元/人(专业学位型),不够部分自行解决。
6)因我校宿舍紧张,需要在我校进行课题工作者食宿自理。
7)凡没有在研究生院办理正式联系导师手续的不予受理学位申请;办理联系导师手续后,在所联系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等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否则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41办公室 邮编:210029
联系人: 魏宁海 联系电话:025-86862114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