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5-04-17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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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医大委〔2015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与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全面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学校深化改革发展总体部署的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几年的不懈努力,逐步建立健全符合高校工作特点和规律,与我校实际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改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及师生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二、全面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密切与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1.切实落实党组织抓党风建设的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继续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2.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讲纪律守规矩,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严把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网络管理、课堂教学政治纪律观。切实加强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组织部、纪委办协办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二)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委教育工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精神,从日常管理入手,由具体问题抓起,在坚持中深化、巩固并扩大工作成果。在精简会议、文件及评比活动、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确保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制度规定,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作选择。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点时段的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2.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肃督促整改,坚决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发挥财务预决算、核准和审计等制度的作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协办单位:党办、校办、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各单位、各部门)

(三)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结合实际,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到位。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规范教职医护员工廉洁履职行为。

2.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完善联系和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制度;拓宽师生员工参与决策的渠道,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建立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回应责任机制,为作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牵头单位:组织部、纪委办、党办、校办、机关党委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三、坚决惩治腐败

  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加大查办案件和信访工作力度

坚持对腐败零容忍。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进一步推进“校检共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纪委办 协办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纪委)

(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和人才的原则,选好用好干部和人才。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绝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把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关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规用人选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肃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牵头单位:纪委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监察处、各单位、各部门)

(三)坚决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大对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各项招生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干预职称评聘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及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校办企业等领域的问题;严肃查处医德医风和商业贿赂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及教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支付凭证等问题。

(牵头单位:纪委办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四)努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业务能力的培训,整合办案力量,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纪委办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一)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政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至少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落实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定期作廉政报告制度,将廉洁教育作为党校教学、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突出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通过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涵,切实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分层分类开展岗位廉洁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加强重要岗位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加强教师的廉洁从教教育,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推进学术道德建设,以“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影响和教育学生;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培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崇廉尚洁的优良品德。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使其成为医务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指引。

3.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积极借鉴优秀历史廉洁文化资源,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师生员工日常教育和管理之中,弘扬廉洁文化。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洁教育与素质教育、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廉洁文化的理论研究,探索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新途径,打造具有南医大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

4.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机制,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校报校刊、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注重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创新廉洁文化教育平台、手段和方法。重视和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妥善处置网络突发事件。

(牵头单位:宣传部、纪委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工处、工会、团委、各二级党组织)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完善依法治校有关配套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逐级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机制。健全校院两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及时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牵头单位: 党办、校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处、各单位、各部门)

2.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紧紧围绕人、财、物管理,在民主决策、干部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资产管理、招生录取、学术诚信、教育收费等十大重点防控领域完善防控措施,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大力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努力推进决策公开、程序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牵头单位:纪委办 协办单位:工会、组织部、人事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办、校办)

3.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和问责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执行、随意变通、执行不力等行为,要严格问责、坚决查处、提高制度的权威性。

(牵头单位: 纪委办、监察处 协办单位:党办、校办、组织部、各单位、各部门)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探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列席党委常委会和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探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闭会期间开展监督、联系党员和接受党员监督制度。积极创新党内民主形式,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

(牵头单位:组织部、党办、校办、纪委办 协办单位:人事处、监察处、工会、各二级党组织)

2.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加强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监察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完善工会、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依法实施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尊重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牵头单位:校办、监察处、审计处 协办单位:组织部、统战部、财务处、工会、团委、各单位、各部门)

3.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探索有利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适应科学履职的要求,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探索科学监督的工作手段和途径,重视决策参与式监督,坚持建言献策式监督,善用督促提醒式监督,强化专项治理式监督。

(牵头单位:监察处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四)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决策部署,推进学校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经费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招生考试诚信、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失范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教育收费,严禁违规行为。加强后勤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后勤服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基建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和基建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有关资产监管的制度。不断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建立预防商业贿赂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附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推进附属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和执业行为,及时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完善教育医疗行风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

(牵头单位: 党办、校办、纪委办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全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贯彻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省委教育工委《实施意见》和学校《实施细则》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广大师生有序参与。

(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落实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上级部署,研究工作计划,做好责任分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督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督促下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2.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督促分管部门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认真处理来信来访。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当好廉政表率。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副职根据工作分工,承担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知责尽责,切实负起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责。

(牵头单位: 党办、校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纪委办、各二级党组织)

(二)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1.落实纪委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校纪委要及时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加强检查考核。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对与举报事实不符的及时予以澄清。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权威性。

2.认真执行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执行好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重视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切实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牵头单位: 纪委办 协办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三)狠抓任务落实

1.抓好组织实施。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全力推动细则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积极会同协办单位研究制定落实所承担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各协办单位要主动协助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既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推进机制。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沟通协作等机制。进一步健全纵横贯通、涵盖全面的责任体系,紧密结合实际,做好任务分解,制定贯彻落实本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项目化管理,保障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3.强化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开展阶段性的总结评估,督促任务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 党办、纪委办 协办单位:各二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