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5-11-12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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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由南京医科大学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和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如果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南京医科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25-86862618。

    一、 概述

    2014~2015学年,南京医科大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学校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南京医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是规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规章,也是统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随着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我校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依据,充分发挥其指引性作用,不断的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组织校内相关部处单位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理清工作内涵和边界,明确清单各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督办人员,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权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监督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持续深化重大改革决策过程信息公开

    我校注重发挥信息公开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全校师生切身利益的事件,拓展公开渠道和途径,推进重点领域与重大活动信息公开,争取广大教职工的关心和支持。我校在研究制定《南京医科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过程中,先后召开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深化综合改革会议、征求意见座谈会、各专项小组调研和工作会议、秘书组工作会议等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通过暑期中心理论组学习会议、校务会、常委扩大会等形式,在各个层面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对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三)健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

    认真、细致地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归类,就全校师生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学校章程、规章制度、招生、就业、财务、人事、科研等重点领域信息,对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进行了固化。各部门积极响应,印发了《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遴选与管理办法》、《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关于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南京医科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南京医科大学留学生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

    (四)拓宽信息公开发布途径

    我校一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通过教代会、中层干部会、座谈会、专题调研等途径,通报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在校园网上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校长信箱和书记信箱、校务管理咨询栏。新媒体时代,更是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手段,建立了多渠道、多资源统合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多渠道、多途径获取公众对我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复和解决。

    (五)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信息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公开期间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学校还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发布了新闻418条,在公告信息栏发布招聘启事、干部推荐任职公示、招标信息以及等各类信息140条。出版校报20期,刊发各类稿件650篇左右。对外宣传发稿约450篇,有效宣传了学校的办学情况,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发布微博2050条,粉丝数超过1万人。南京医科大学官方微信发布200条,粉丝数超过1万人。本学年度,接受各类信息咨询、问题反映邮件近98件,内容涉及招生咨询、人才引进、校园管理等各个方面,并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和反馈,对于建设性的意见及时加以整改落实。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科招生网主动公开“南京医科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及各类招生简章”、“南京医科大学2015年招生计划”、“南京医科大学2015年各类录取结果查询”、“南京医科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合格名单公示”;在研究生招生网主动公开本年度各类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及历年专业复试分数线、报考录取比例等与考生相关信息、提供广大考生咨询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公开复试拟录取信息。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对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应当予以公开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学校财务预算、决算中涉及的学校总的收入、支出情况、人员支出情况、基本建设、贷款情况等信息,通过教代会、中层干部会议、会议纪要等形式,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要求二级单位和部门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实行阳光财政。

  (四)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我校公开招聘工作,在校园网上公布各类人员招聘信息35条,明确岗位要求、报名和考核程序。校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我校所有中层干部的任免信息主要通过校内OA、组织部网页与校内海报栏进行公示,2014-2015学年我校共任免中层干部172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在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联系方式。对于来自校内或校外申请公开的校务信息,学校及时登记并主动告知申请人相关信息,如不能或无法提供信息,则及时做出回复,进行解释说明。可以当场提供有关信息的,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本学年度,我校收到个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公开学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及时受理,并请示上级主管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优化信息公开组织流程,拓宽信息公开发布途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重大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增强了与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校一向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建章立制、细化分工、拓展途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在此基础上,我校2014-2015学年,在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持续深化重大改革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健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发布途径、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程序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

    虽然我校的信息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与做得好的高校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比如信息公开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宣教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信息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监管和奖励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校院两级信息公开体制,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

    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分类指导,建立校院两级信息公开体制,研究制定学校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激发二级单位上报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注重实效性、时效性。

    (二)做好技术创新理念,树立主动为师生服务的理念。

    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与服务工作,引导各部门单位逐步开放数据资源,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广大师生员工所关心的切身问题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

    (三)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

    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统一思想,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南京医科大学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