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加强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推动校级重点学科提升建设水平。学科建设办公室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十三五”校重点学科(含优选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旨在以查促建、以查促改。通过中期检查,进一步推进各学科建设,推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重视和加强学科建设,将各项学科建设措施落到实处,为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奠定基础。
二、检查对象
中期检查对象为南医大研〔2017〕33号《关于公布“十三五”南京医科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名单》的文件中确定的27个校重点学科和南医大学科〔2018〕1号《关于公布南京医科大学校重点学科(优选学科)的通知》的文件中确定的7个校重点学科(优选学科)。
三、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检查各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整体情况;二是对照《“十三五”期间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十三五”期间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优选学科)立项建设任务书》,检查各学科建设进展情况和中期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学科梯队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条件建设、学术交流、学科运行情况等六个方面。通过检查,总结建设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建设思路和方向。
四、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结果设“优秀” 、“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 四个等级,对建设成绩突出的学科给予表彰;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学科,限期整改;对于个别问题较多、与建设目标差距较大的学科,将取消其重点学科称号。
五、检查安排
(一)11月20日—12月4日,各学科进行自查,并填写《“十三五”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各学院、附院对本单位重点学科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查,严禁弄虚作假。
(二)12月11日前,各学院、附院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报送《“十三五”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
(三)12月12日-20日,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12月下旬,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请各学院、附院高度重视本次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对重点学科的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切实解决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各立项学科所填材料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资源,严禁弄虚作假。
(二)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Word和PDF)及支撑材料(PDF)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PDF版材料需含签字、印章;支撑材料(PDF)汇总成一份文件并制作目录。
(三)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德馨楼A219
联系人:学科建设办公室赵妍双
电话:025-86869235
邮箱:xkjs@njmu.edu.cn
附件:“十三五”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docx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