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9-29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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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20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2020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标准分300分;如在抗击新冠疫情相关卫生健康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分29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复试考生按录取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50%)排名,依次录取,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合格但本批次未能录取的考生以下简称“过线考生”在满足招生简章“招生对象与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申请调剂:

1.按双向自愿选择原则调剂至相同二级学科(内、外科要求相同三级学科)内没有过线生源的导师名下(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博导名单见附件2-1,每位导师限接收1名调剂生源)。有关考生须于1016日前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至接收调剂的学院,申请表见附件3学院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交至研招办

2.原报考临床学科导师单独培养类型且医疗职称为主治及以上的过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基础学科导师与原报考临床学科导师的联合培养(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博导名单见附件2-2,每位导师限接收1名调剂生源,具体原则及要求见附件4)。有关考生须于1016日前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至接收调剂的学院其中申请调剂基础学科导师如为校本部导师,考生需在10月12日-15日向基础学科导师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应进校要求进行报备,申请表见附件5学院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交至研招办

3.原报考联合培养的过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相同二级学科(内、外科要求相同三级学科)内没有过线生源导师的联合培养(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博导名单见附件2-2,每位导师限接收1名调剂生源,具体原则及要求见附件4)。有关考生须于1016前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至接收调剂的学院其中申请调剂基础学科导师如为校本部导师,考生需在10月12日-15日向基础学科导师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应进校要求进行报备,申请表见附件5学院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交至研招办

四、2020年每位导师(含联合培养导师)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一般为1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6名。

五、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及学校实际情况,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从2020级新生开始统一调整至次年春季入学。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并在导师所在医院科室或课题组从事临床技能或临床科研训练。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者主要进行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下者主要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六、我校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6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第三年度申请学位有效。如在第4-6年申请学位,在申请学位前需要重新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七、我院将于11月上旬公布2020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查询。

八、各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http://yjszs.njmu.edu.cn/10177/list.htm

 

附件1-2020年在职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拟录取名单(第一批).pdf

附件2-1 2020年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导师名单(单独招生).pdf

附件2-2 2020年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导师名单(联合培养).pdf

附件3-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pdf

附件4-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pdf

附件5-2020年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pdf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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