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0-1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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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增强学业管理的有效性,强化学业帮扶的针对性,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学业预警性质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在学习进度推进的不同阶段,密切关注学生动态,针对少数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完成学业困难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给予警示,及时提醒学生本人并告知学生家长事实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以便学校、学生、家庭三方共同努力,采取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和干预手段。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对象是指因学习成绩、旷课缺勤、违法违规违纪、未达“素质拓展”课程学时学分等原因而可能留级、退学以及不能如期毕业、获得学位的学生。

第二章 学业预警程序

第三条 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组织领导,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第四条 学业预警一般安排在每学年初补考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发布过程预警、学工处发布学风预警、校团委发布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课程预警通知和名单,各学院组织学生核对确认,向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下达《南京医科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开展预警教育、政策指导,(见附件1)。

第五条 《南京医科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一式四份,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第一份学院留存、第二份送达学生本人、第三份寄达学生家长、第四份为家长反馈联,反馈后连同第一份由学院存档。

第六条 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学期过程中也可有针对性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各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本办法适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

第七条 学业预警以一年计,学生受到学业预警后的下一学年,不再出现应予学业预警情形的,默认自动取消其学业预警,学院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

第三章 学业预警分类

第八条 过程预警,指培养过程中针对学业后进的学生进行预警。过程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共三类,所有课程以最高成绩计,高级别覆盖低级别预警。

(一)黄色预警

1.累计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次达到3门;  

(二)橙色预警

1.计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次达到6门;

2.累计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次达到15学分;  

3.累计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足2.0;  

4.因考试违纪等原因或其他事项;

如受橙色预警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学生降级。

(三)红色预警

1.达到留级条件;

2.毕业班学生仍存在不及格课程,未达到毕业条件;  

3.毕业班学生因处分、累计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足 2.0、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其他原因未达到授学位条件;

4.接近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

第九条

学风预警,指学习过程中学风建设出现不良表现时给予预警提醒。对一个学期内旷课、考试违纪、或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及其他原因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进行学风预警。

(一)黄色预警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 10 学时或考试违纪者,给予黄色预警;

(二)橙色预警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 20 学时及以上者,给予橙色预警;

(三)红色预警

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及其他原因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给予红色预警。

第十条 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课程预警,指对“素质拓展”课程未获得相应学时学分的同学进行预警,分为以下两类。

(一)橙色预警

对所有专业,单项活动累计学时未满足相关学时要求的,进行橙色预警。

(二)红色预警

对五年制、“5+3”一体化、九年本硕博一贯制专业,大三结束时累计未获得 108 个课程学时或单项活动未满足最低学时要求的同学进行红色预警;对四年制专业大二结束时累计未获得 72 个课程学时或单项活动未满足最低学时要求的同学进行红色预警。

第四章 学业预警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把学业预警作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管理,责任到人,注重过程材料的积累和保存,建立预警档案。

第十二条 各学院要建立有效预警工作机制,安排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定期与预警对象谈话沟通,填写学业预警表(附件 2),组织教育引导与帮扶工作,并持续跟踪,督促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各学院专业教师要积极配合做好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通过开设重修班、答疑、E-learning 平台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咨询与学习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对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表.docx